法国移动公司私分市场受重罚,料此案将成马拉松式诉

人气 2208   2011-11-1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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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移动公司私分市场受重罚,料此案将成马拉松式诉讼

经过长期的调查取证,法国竞争监管委员会于被成为“黑色星期三”的2005年11月30日裁定,法国三大移动运营商即法国电信旗下的Orange移动通信公司、Vivendi旗下的SFR移动通信公司和法国移动市场的老三BouyguesTelecom移动通信公司,长期非法互通彼此精确的销售数据,协调市场行为和策略,串谋私分移动市场的市场份额,严重影响了法国移动通信市场的竞争机制,妨碍了其他运营商,包括欧盟其他成员国移动运营商进入法国移动通信市场,从而给法国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事实成立,证据确凿,竞争监管委员会对上述三家公司总共处以5.34亿欧元的罚款,开出了法国电信行业空前的一张巨额罚单,震惊了行业内外。

法国竞争监管委员会是国家在市场竞争监管方面专设的权力机构,其使命是对市场竞争进行分析与监控,保护公共经济秩序。该机构在行动上完全独立,既不属于法国司法部、财政部,也不属于其他政府部门的管辖。他的权力范围包括对竞争监管法律条款的监督执行,保证市场的正常的竞争状态,以及对违法企业据实进行判决和处罚等。但为了更进一步保证司法的公正性,法国巴黎最高上诉法院可以对法国竞争委员会的裁决进行审核。

法国三大移动运营公司被罚的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第一个原因。在1997~2003年之间,三家移动通信公司每月都将其主要体现在开线用户和退线用户的准确销售数字互相通报,以便制定相同或相似的市场策略,或对市场策略和举措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削弱市场的竞争机制。

2003年8月,警方在上述三家公司总部获取了大量物证,包括电话录音,笔记以及电脑硬盘当中的电子邮件等,这些互通的信息足以证明,三家公司在没有直接碰面的情况下,多年来一直都在执行一种和谐政策,以避免三败俱伤,而将重点放在了通过人为控制价格来增加企业营销利润,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个原因。上世纪80年代,法国移动通信基本上由法国电信一家垄断;90年代,法国移动市场逐渐开放;1991年3月,法国电信和SFR两家通信公司获得了法国移动通信的经营权,形成二元竞争的局面;1994年,BouyquesTelecom公司也获得了许可证,成为了法国移动运营俱乐部的新成员。三大巨头,三分天下,竞争机制和更优越的通信方式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三家公司也积极发展用户,提高自己的市场占有率,使在欧州相对落后的法国移动通信市场迅速膨胀,到2001年,法国手机的开线用户第一次超过了固定电话用户,形成了巨大的市场规模,同时也为运营商带来了超额利润。但另一方面,市场发展带来的结果必然是竞争愈演愈烈,手机和通信价格越跌越低,移动通信市场有利于消费者的激烈竞争却成了运营商心中的痛。当时移动商曾有人抱怨,人为这种竞争摧毁了移动通信产品应有的价值。

从2000年年初开始,三大移动公司逐渐表现出彼此之间不应恶性竞争、互相抢夺市场份额的意愿。而当时又恰逢法国移动通信市场膨胀之后渐渐趋于饱和,各自所占有的市场份额也已经相对稳定。鉴于这样的情况,三家公司相继将目标从占领市场份额转为提高通信产品价格,增加利润,私下分配市场的份额。

法国商业法第420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企业不许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阻碍和限制竞争,彼此之间不许串通一气,弄虚作假,尤其不许限制其他企业加入市场自有竞争,人为操控市场价格的变化,更不许私分市场份额或进货渠道等。法国竞争监管委员会通过调查,认为三家运营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串通一气,攻守同盟,妨碍了市场的自由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使得其他公司无法进入法国移动通信市场,从而应对其罚以重金。

法国三大移动通信公司为何会互通商业机密,提供各自销售的机密数字呢?这似乎不可理解。但是,将此问题摆到当时法国移动通信市场竞争的大背景下来看,答案不言自明。同一行业的企业、尤其是移动通信领域中的企业中,产品与技术大同小异,竞争主要集中在手机价格及话费价格上。为争得更多的用户,各大公司都拥有成千上万的代销商。这些代销商每替公司拉回一个客户,就可以获取一份佣金。哪一家给的佣金高,手机价格和话费价格有竞争力,用户就越多,占的市场份额也越大。

法国移动通信市场在前期发展中,三大公司之间你死我活地进行商业大战,其竞争手段无非是降低价格,拼抢市场。而各公司在市场的占有率,取决于两大因素,即开线用户和退线用户。竞争监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表明,1997年法国移动通信用户总数约为582万,1998年上升为1120万,年增93%;而2002年与2001年相比,移动用户的增长率仅为4%,增幅严重下滑。由此可见,不惜降低企业利润而抢占市场份额意义已经不像初期那样重要。另一个因素是,直到2003年以前,用户一旦更换了运营商,就无法保持手机号码,退线的用户并不意味着会跑到别的公司去重新开线,那么各公司企图将其他公司的用户挖过来的可能性和比率也不大。鉴于当时市场份额相对稳定的情况,运营商自然会考虑提高产品价格及话费标准,在现有用户头上多赚利润,避免自杀式的价格战。因此三家公司暗地串通,私分市场份额,公开销售数字,使得三家公司各自的运营情况内部化。与此同时,三家采取相同的运营方式,大同小异的产品价格及话费,客观上使得竞争平和化,而大大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违背了市场自有竞争的有关法律规定。

2002年2月,法国最大消费者协会UFC- QueChoisir正式以这三家移动通信公司非法串谋为由上诉竞争监管委员会,要求立案,其诉讼理由即是三家公司采取完全相同的话费收费标准,及不可分割的前一分钟话费和随后每30秒仍不可分割的计费标准。也就是说,用户即便打了1秒钟电话,一通即挂,也以1分钟的话费来计算。用户打了1分零1秒电话,也以1.5分钟的话费来计算。这就是三家公司当时相互串某,攻守同盟的例证。其次,竞争监管委员会指控三家公司私分移动市场份额,虽然三家公司都矢口否认,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解释被警方搜到的物证,但是竞争监管委员会在长达90页的裁决中,却以大量的事实证明三大公司之间为平息竞争,私下达成市场份额比例的事实。在这份裁决中,三方串谋的事实根据众多。例如,2003年7月30日,警方在SFR公司老总的办公桌上得到了一份手书文件,上面出现了这样的文字:“法国电信公司老总让下属Orange公司老总告知,2002年的市场份额分配按2002年的标准来办”;“Bouygues电信公司老总要23%的份额,最后接受了22%的份额”;等等。

法国竞争监管委员会对三家通信公司做出裁决之后,三家通信公司均不服裁决,提起上诉。Orange公司认为,对他们的指控与事实不符,理由是1995年国家为新生产业即移动通信业专门设立了观察机构,是这个机构要求各大移动通信公司上报营业数字,为此,他们之间互通销售数据并不构成违法。这家公司负责人还表示,指控他们私分市场份额是不可能成立的事情,因为三家公司的销售情况表明,市场份额每月都在上下浮动,彼此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SFR公司和BouyguesTelecom公司也表示裁决不公正,对他们的指控不符合事实。法国三大移动运营商上诉结果如何,还要等法国巴黎上诉法院对此案的最终审判结果。

一般认为,如此严厉的处罚,对运营商的打击不言而喻,运营商绝不会轻易就范,吞下这一苦果。他们必然会收集有利于自己的各种证据,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使出浑身解数,进行辩解甚至反击。最后的结果到底怎样,还要看运营商的作为和各方力量的互动。此案的调查取证就耗费了数年时间,料诉讼过程将旷日持久,成马拉松之战。

除此之外,法国消费者协会UFC- QueChoisir经过评估认为,三家公司在数年之间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可能高达12亿欧元。目前该机构正在策动3000万移动用户走进法庭,要求赔偿。此案惊世骇俗,起伏跌宕,悬念多多,引人关注。不论结果如何,此案都将可能成为典型案例,对通信市场的竞争和监管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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